按照县委开展“三比一争”活动的部署要求,3月31日出台印发了《关于做好“三比一争”目标承诺工作的通知》(宁比争办字〔2015〕2号)。
《通知》要求,各乡镇区、县直单位目标承诺分别按领导班子集体承诺和科级干部岗位承诺的形式进行,其中领导班子承诺内容依据“三比一争”活动体系表确定并选取本类别、类别外县内、县外范围内三个“对标标杆”。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经签字、盖章后报“三比一争”活动办,其他科级干部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