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确保“三比一争”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3月24日出台印发了《关于成立县委“三比一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导组的通知》(宁比争组发〔2015〕1号),就“三比一争”活动办职责、分工、人员等进行了具体安排。
办公室职责及构成。承担全县“三比一争”活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督导、总结考评工作。下设4个小组,综合组、宣传组、督导联络组、督导组。
综合组职责。主要负责全县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重要文稿起草、简报编发、后勤运转保障,承担上级领导调研活动的沟通服务工作等。
宣传组职责。主要负责协调活动开展期间的日常报道和重要会议、活动的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收集活动全程代表性的图片和音像材料。组成人员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人员一致。
督导联络组职责。主要负责制定阶段性活动方案,指导督导落实市委、县委安排部署和专项行动任务,协调配合市督导组的工作,开展对整个活动的督导检查,联络各督导小组,共同指导全县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三比一争”活动的开展。组成人员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联络组人员一致。
督导组职责。设立10个督导组,每组2名同志,由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与督导联络组共同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督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落实上级关于活动开展情况的各项要求,指导单位活动开展,发现推荐先进典型,发现开展活动中的主要问题,督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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