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破格”要严防“出格”
干部任用事关重大,不可不察、不可不严,“破格”提拔的干部更要经得起考验,在“破格”过程中,应对可破的“格”与不可破的“格”做出明确界定,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绝不“降格”以求。
靠实绩赢公认。“破格”也是有规矩的,不是破选拔任用标准的“格”,而是标准更高,必须“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必须基于“对人才的需求”,不允许把破格作为不遵循原则和规定的借口,不允许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真正把那些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凭实绩看德才。“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才须待七年期”。干部成长,事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一些违规破格提拔的干部,往往一年不到就换岗位,还有的一年之内换几个岗位,板凳还没坐热,就挪往下一个岗位了。连熟悉情况都谈不上,哪能干出实绩?强调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就是尊重干部的成长规律,让干部在实干中增长德才,通过实绩来展现德才,确保“破格提拔”能经受住考验。
比实绩辩优劣。破格提拔不能因人而异,而应用“实绩”这把尺子量到底。要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干部实绩。特别是对那些扎根艰苦地区、从事打基础管长远工作的干部要多加关注,综合评价。要进行纵向、横向比较,让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让真正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上得去,从而树立明确的实绩导向,形成实干兴邦的良好局面。(郭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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