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人民网,8月30日)
选拔任用什么样的干部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发展和稳定。所以选择一个好的干部是很重要的。什么是一个好的团队,首先肯定要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有魄力和毅力,有远见,带领这个团队有条不紊的运作,而且不断前进。然后就是要有能力出众的人,当然还要有普通人,但是普通人也不能心术不正。所以《意见》的出台很有必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样有利于树党风、养正气、提高自身素质。
怎样去选择一个好的干部呢,要积极探索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有选择就需要比较,这样也容易更好地发现干部不足,为岗位找到更加合适的人选。《意见》提出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要认真总结各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推动这一办法更加成熟。
通常大家都普遍认为,选拔干部是集体行为,其实很难说清楚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把人选好了,大家都感到脸上有光,都可以说自己有功;如果把人选错了,大家都可以一推了之,把自己择的干干净净。《意见》将选人用人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对都有哪些责任、由谁负责、怎么去负责、如果不负责或者不尽职的话会有什么后果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提供了行动指南,也增强了履职尽责的动力和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齐、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选人用人是否风清气正,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公信和威信,直接拷问一个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防止“带病提拔”的“医者之心”,是“预防针”,也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马晓晴) |